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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扬州5月9日电(通讯员刘淼 孙百爽)因为反复逼债而心生愤恨,竟约债主在殡仪馆附近见面,并驾驶机动车撞向债主,企图与其同归于尽。近日,经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7年,从事玻璃制作生意的陆某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因为听人说同村的徐某从事放贷业务,便向其借款2万元用于应急。由于陆某平时消费大手大脚,生意也不好,后来便不断地向徐某借钱,直到2022年上半年,无力偿还的陆某不得不将自己一套房产抵债给了徐某,在房子过户后,二人仍有1.8万元的债务尚未结清。
2022年9月5日,徐某约上自己的好友一同前往陆某家中索要债务,陆某担心自己多次私下借钱的事情被父母知道,便借口避而不见,但徐某还是将陆某借钱和房产抵债等情况告诉了陆某的父母,听闻这个“晴天霹雳”,本就身体不好的陆母病情更重了,这让陆某感到既丢了面子又十分恼火。9月7日,徐某再一次打电话给陆某,声称会继续到家中要债,陆某听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心想着反正也还不起钱,干脆和徐某同归于尽,便约徐某在殡仪馆门口见面。
当天下午,陆某驾驶一辆借来的面包车提前来到殡仪馆附近,停在门口的马路斜坡上等待,当见到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过来的时候,陆某便一脚油门朝徐某撞了过去,徐某见状当即跳车躲避,这惊魂一刻恰巧被殡仪馆门口的监控记录了下来。面对逃走的徐某,一时冲动的陆某也逐渐冷静了下来,赶紧用手机搜索“故意开车撞人是不是犯罪”“故意撞人没撞死怎么办”等问题,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检察官审查中认为,陆某与徐某的对话中多次出现“撞死”“拼命”等字眼,且客观上实施了开车撞击的行为,这些行为充分说明陆某主观上有故意杀人的故意,由于徐某当时躲避及时,车辆只从徐某的电动车上碾压过去,避免了徐某伤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遂于2022年12月1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其具有犯罪未遂、自首等情节,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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