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芜湖发布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执行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资料图)
一、贷款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二、贷款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5.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6.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7.月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8.申请人的还款银行卡。
标签:
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