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董事会就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事项。
独立董事:于春 万遂人 钟明霞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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