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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的恶意,总是令人发指。
很多有过案底的人,工作机会更少。工厂为了减少风险,这么做是很合理的措施。就好比,工厂不能容许怀孕的妇女在孕期上班一样。而对于警务系统的人员来说,通过将警方系统信息分享给工厂,从而获取利益,这也是市场法则下的常生态。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对警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来说,牺牲那些罪犯的信息,换取自身的利益,这毋庸置疑。传统的工厂与警务系统、地方势力之间会形成某种精密的联系。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益的地方,也就有了江湖。
大型区域订单的工厂要想安全健康持续的发展与经营,这并不容易。河马的发展总会受制于鳄鱼,这无法避免。因此,大型区域性本地订单的工厂,会受制于地方潜在的恶势力制约,而这些恶势力则又会受到警务系统的制约,或者说形成了某种隐晦的联盟关系。
警务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这种力量博弈关系中,获取利益,其实就相当于收取了保护费。
工厂向警务系统要求额外的权限筛选员工,这已经属于违法犯罪性质了,而警务系统向工厂出售警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不管有没有利益,同样是属于违法乱纪的行为。
工厂为了预防可能却并没有发生的事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也剥削了他人同等工作要求的权利,这从法理上来讲,根本说不通。这就好比说,我们怀疑一个人会盗窃,提前将这个人的手打断一样,这是违法的行为,应该予以赔偿及改正,且要明白清醒地表示忏悔。
警务系统是国家重要机关,代表着国家形象,也代表着公共与正义,而不只是为了铜臭,也不只是为了服务于富商巨贾。警务系统这种行为,有可能增加社会犯罪风险,也等于间接剥夺了他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还有可能增加新的犯罪概率。这与警务系统降低犯罪率,维护社会治安的宗旨背道而驰,这种行为应该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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